如果能夠再一次地遇見妳
那將會是最美麗的事情
如果我倆相戀本是種錯誤
那又何必讓我們相遇?
我不知道
為何妳要選擇分離
我不明白
為何我卻心甘情願看妳離去
想要見妳 想要抱妳 思念妳
愛上妳但又恨妳 恨感情不定
妳就這樣遠走高飛
留我獨自傷悲
想要見妳 想要吻妳 擁抱妳
戀上妳是命中注定 難以逃避
我願意甚麼都放棄
我只想要再次遇見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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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訴"只想再次遇見妳"V.1.02版 :P
希望大家會喜歡唷 ^_^
明日報個人新聞台TTimes的網誌備份。 這裡(http://mypaper.pchome.com.tw/lestat)尚有他的遺跡存在,只是全都人事已非了。 補充:正確時間需減去16小時,依照當初救回來的時間為準。
2001年2月13日 星期二
只想再次遇見妳
於 2/13/2001 12:31:00 下午 張貼者: 黎斯特★Lesta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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